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振兴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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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振兴发展的意见

(2023年8月1日)

  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以下简称“四类地区”)是四川区域发展的突出短板和推进共同富裕的薄弱地区。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促进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四类地区”振兴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培育等重点领域开展“八大行动”,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全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增活力,不断增强“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加快走出一条“四类地区”振兴发展新路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四类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发展活力和后劲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万亿元左右,经济总量50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力争突破15个,欠发达县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到2035年,“四类地区”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经济总量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迈上更高台阶,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形成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兴旺、文化繁荣发展、生态环境优美、居民生活幸福、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振兴发展新局面,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

  (三)推进综合运输通道建设。争取宜西攀、泸遵等高铁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尽快启动汉巴南铁路巴中至汉中段前期工作,推动广巴、达万铁路扩能改造及绵遂内、南广铁路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支持金口河至西昌、攀枝花至盐源、炉霍至新都桥等高速公路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加快推进马尔康至康定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统筹支线机场建设及航空货运发展,规划建设北川、长宁、巴塘、洪雅等通用机场,启动阿坝第三机场选址研究论证工作。加快水运枢纽建设和航道整治。开展延长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期、制定高原山区小交通量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建设低运量轨道交通等试点工作。

  (四)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引大济岷、长征渠引水、毗河二期、永宁水库、罐子坝水库及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分类推进安宁河流域水资源配置(打捆)工程,积极推进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加快建设亭子口灌区一期、向家坝灌区一期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水源工程。加快渠江流域等防洪控制性水库工程建设,实施四川境内长江黄河干流、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防洪治理。

  (五)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以数字技术赋能交通、能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四川新型智慧城市试点。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

  三、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培育行动

  (六)发展区域特色主导产业。推进特色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探索省市联合技术攻关机制,支持钒钛、稀土、锂钾、铝基、锂矿、石墨、盐磷、玄武岩、氢能等向下游应用发展。打造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一批县域百亿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扩区调位,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省级化工园区及扩区。鼓励企业培育省级产业、技术、制造业等创新中心,推动一批制造业企业纳入“贡嘎培优”行动计划,积极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七)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资源价值转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设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加快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支持开展美丽四川建设先行县(市、区)试点。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建立健全森林、水流、草原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强经济林和用材林培育利用。支持开展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

  (八)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三江”水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加快盆周山区和凉山州风能发电基地、“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实施互联互济的重要电网工程。大力推进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实施川中、川东北、川西等气田滚动开发,加快川南页岩气产能建设。加强能源安全保障,争取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煤炭储备基地、地下储气库布局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利用。

  四、实施现代农业增效行动

  (九)大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加快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打造一批国家优质粮油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保障基地。树立大食物观,高质量建设“天府森林粮库”,打造一批省级“林粮”特色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实施“天府良田”建设攻坚提质十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一批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特色农牧业,擦亮“土特产”品牌,支持秦巴山区肉牛、高原牦牛、会理石榴、安岳柠檬、攀枝花芒果、苍溪红心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型竹产业,打造一批现代竹产业基地。做大做强道地中药材产业。

  (十)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一批种质资源圃(场、区)。开展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研究和农机装备研发攻关,加快现代化农业新装备新技术应用推广。推动农田宜机化改造,建设一批农业机械化先行县和先导区。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和集散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完善线上线下结合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项目。

  (十一)提高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化程度。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加快培育一批家庭农场,重点打造一批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培育一批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支持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

  五、实施城乡建设提质行动

  (十二)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实施一批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和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建设一批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支持申报省级海绵城市(县城)建设示范。建设一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交商邮”融合发展试点县。支持培育一批省级百强中心镇,支持小城镇特色发展。

  (十三)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道路、乡村水务、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支持争创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建设一批四川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市、区)、“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六无”平安村(社区)。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建设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支持打造“云上民族村寨”。

  (十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推进成都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巩固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构建常态化监测帮扶、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支持体系。

  六、实施特色文旅融合发展行动

  (十五)擦亮红色文化品牌。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烈士纪念设施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红色文化传承标志性工程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川陕片区红军文化公园建设,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川陕革命老区红色文旅走廊。

  (十六)挖掘民族特色文化。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推动城坝、罗家坝、邛窑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建设一批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培养一批非遗传承人。支持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和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做强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支持稻城县打造世界级文化旅游新地标。

  (十七)丰富生态旅游产品供给。打造九寨沟-黄龙、稻城亚丁、光雾山-诺水河、邛海-泸沽湖-木里等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支持开发大九寨、大熊猫、大峨眉、大香格里拉、大蜀道等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川藏公路、嘉陵江、大渡河、安宁河等旅游风景道。建设一批登山滑雪胜地、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深化农文旅、交旅融合创新发展,创建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国家级旅游品牌。

  七、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十八)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打造区域就业创业服务品牌,支持创建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市、区)。推动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选树明星县级国有(控股)劳务公司、明星劳务专业合作社、金牌劳务经纪人,培育发展特色劳务品牌。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专项行动,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推广以工代赈。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技能人才培养平台。用好浙川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

  (十九)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持续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推动成都、绵阳等地优质教育资源向“四类地区”辐射。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深入实施“一村一幼”计划和“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一批优质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技工院校,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扎实开展高校定点帮扶工作,推动部属高校开展县中托管帮扶。

  (二十)提升医疗养老托育服务水平。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支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县域医共体、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挥中医院特色优势,支持民族医药传承发展。支持县级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创等达标。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网络,建设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八、实施改革开放赋能行动

  (二十一)开展营商环境对标创新。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提升优质高效、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督办行动,拓展助企惠企法治服务职能。

  (二十二)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分级分类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和鼓励省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四类地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支持开展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支持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推行“地方参股、联合开发、就地注册、互利双赢”合作模式。推广集成授权改革和县域集成改革试点经验,探索拓展试点范围。支持广元、巴中等地开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试点,推动革命老区县振兴发展。

  (二十三)深化区域开放合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建设一批省际合作园区。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探索建设“一区一品”市场采购贸易样板区。支持举办或参与投资促进活动,落地一批标志性外资项目,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的中小外资项目。支持申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支持达州建设东出北上国际陆港枢纽。支持雅安建设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

  九、实施欠发达县域结对共富行动

  (二十四)建立健全先发带后发帮扶机制。科学划定欠发达县域范围,帮扶地负责编制欠发达县域帮扶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帮扶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重点加大对受扶地产业发展、飞地园区建设等的帮扶力度。深化教育、医疗、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统筹选派干部开展挂职帮扶,优先安排援川干部人才到欠发达县域挂职。

  (二十五)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统筹推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和特色优势资源开发等项目投资布局。支持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与欠发达县域合作,共同组建振兴产业发展基金。构建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企地战略合作、金融赋能等方式市场化推进项目合作。深化供应链领域合作,支持省属国有企业的全球物贸服务平台、大宗商品采购平台、电商平台等参与“四类地区”产品销售。开展“国企市州行”活动,打造一批企地合作典范。

  (二十六)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振兴发展。持续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探索民营企业助力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新模式。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欠发达县域产业振兴,对参与优势产业培育的民营企业按规定给予金融支持,落实好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发挥民营企业优势,促进商贸流通、产业融合,助力欠发达县域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搭建民营企业面向“四类地区”专项招聘、定向招工平台,带动欠发达县域群众就业。

  十、强化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推进区域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指导,每年研究推进“四类地区”振兴发展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推进本意见的组织实施,适时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细化支持措施。有关市(州)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四类地区”振兴发展列入本地区重点工作,系统谋划推动。

  (二十八)强化土地用能保障。加强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协调保障,用好耕地占补平衡统筹机制,优先保障“四类地区”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用地申请容缺受理。完善市级政府用地审批监管工作评价机制,依法稳妥有序推动省级用地审批权限委托市级行使。加强重点产业项目用能保障,支持水、风、光、天然气(页岩气)资源地争取用电、用气量价优惠。

  (二十九)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省级专项资金对人均财力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的交通建设重点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新增债务限额支持。支持发行最长30年期限的新增专项债券,适度加大再融资债券支持力度。探索经营权转化偿还债务、资产资源转化抵偿债务、债务项目转化化解债务的有效措施,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存量化解。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证券机构在“四类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拓展业务。实施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保费补贴和业务奖补。分地区分行业搭建专题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围绕产业链提供金融服务。

  (三十)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支持开展县(市、区)人才工作先行区建设。加大“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和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人才项目倾斜力度,优先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和天府科技云专家。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向“四类地区”流动。探索实行“岗编适度分离”“县管乡用”“县管校用”等机制。适当提高纳入省、市(州)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推广“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所获职称在所在县(市、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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