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四川省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激励办法》

【来源: 川观新闻【点击举报】

  日前,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四川省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激励办法》。

  根据《办法》,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开展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和示范村考评激励的同时,新设置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市、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县(市、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考评激励。

  《办法》适用于全省176个涉农县(市、区),及所辖乡镇、行政村,所有176个涉农县(市、区)将分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市、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县(市、区)三大类进行考核。

  《办法》明确,全省所有涉农县(市、区)所辖乡镇统一纳入乡村振兴先进乡镇考评;全省涉农县(市、区)行政村则分乡村振兴示范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两大类进行考核。四川省将每年考评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10个、成效显著县(市、区)15个、重点帮扶优秀县(市、区)10个、乡村振兴先进乡镇5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500个、重点帮扶优秀村200个,并给予正向激励的“真金白银”。

  其中,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将一次性给予60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成效显著县(市、区)将一次性给予40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重点帮扶优秀县将一次性给予40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将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乡村振兴示范村一次性给予6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重点帮扶优秀村一次性给予6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办法》提到,获评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的,将被优先推荐创建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三农”项目的申报争取;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和重点帮扶优秀县(市、区)成功晋级为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的,财政资金将再补差额2000万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晋级为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将再获得2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获评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的,将从次年起实施“回头看”考核。

手机版首页   |   电脑版首页

Copyright © SCBZ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7014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