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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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州区妇幼保健院于2023年5月31已官网发布《巴州区妇幼保健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现开展2023年补充招聘工作,具体补充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二)具有较高职业操守,服从安排,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能力、执行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能承担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四)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用人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本人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老观桥院区三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巴中市巴州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各层次学历证书(含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其它业绩材料;

  (6)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的材料。

  3.报考岗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招录情况,医院可以调配使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

  招录考核采取现场面试答辩方式,最终招录人数在招录总数内以实际满足岗位需求为准,若所有应聘者均未能满足医院使用需求的,概不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为保证公平、公正,体检医院不能选择本人工作医院。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其档案和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拟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期间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及公示。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至我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经我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属于本院编外自主招聘,聘用后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缴纳社会保险,严格按照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聘用人员规定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827-5813600)

  咨询电话:人事科(0827-5818212)

  联系人:蔡老师,岳老师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老观桥路93号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或办理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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