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部分市场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点击举报】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期,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对部分市场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部分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不力典型问题通报于后:

  1.怡和药房丝绸大厦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在日常监管中,怡和药房部分药店存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药品经营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2022年4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怡和药房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明确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2022年4月8日,暗访该店时,又发现该店未严格落实扫码、“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等疫情防控规定。经巴中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该店在行政约谈后,对疫情防控仍不够重视,防控措施仍不到位。2022年4月9日,巴中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店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药品经营管理规定给予责令整改和警告行政处罚决定。

  2.巴中市康贝连锁回春分店(祠堂街9号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在日常监管中,巴中市康贝连锁回春分店(祠堂街9号药店)存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药品经营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2022年4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巴中市康贝连锁回春分店(祠堂街9号药店)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明确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2022年4月8日,暗访该店时,又发现该店无人要求扫码、登记,购买退烧药无登记。经巴中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该店在行政约谈后,对疫情防控仍不够重视,防控措施仍不够到位,巴中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药品经营管理规定给予责令整改和警告行政处罚决定。

  3.至诚连锁(巴中烟草直营江北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2022年4月8日,市级有关部门暗访至诚连锁(巴中烟草直营江北店)时,发现该店未严格落实入店扫码、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经巴中市市场监管局核实,对该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给予责令整改决定。

  4.通江县100惠超市落实疫情防控不力。2022年4月3日,通江县宕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壁州派出所联合检查通江县100惠超市时,发现该超市未严格落实对进入超市人员扫码、亮码、测温,且超市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均未规范佩戴口罩以及检查时测温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其行为违反了通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2022年4月7日,通江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超市负责人邹某作出了2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5.四川百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芬芳分店落实疫情防控不力。2022年4月5日,通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四川百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芬芳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及扫码亮码以及“四类药品”实名销售登记(四类药品登记不健全)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还发现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贮存药品、分类陈列药品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通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该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

  6.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59分店内聚集打牌。2022年4月8日,南江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严格要求进店人员扫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店内人员聚集打牌,且未佩戴口罩。南江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停业整顿1天。

  7.经开区叶波大润发超市落实疫情防控不力。2022年4月6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经开区商务局等联合检查叶波大润发超市(东锦店、福锦店)时,发现该店入口无人值守,人员随意进出,无人提醒扫码、戴口罩,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经开区商务局等已对该店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8.巴州区达人食品经营部违反冷链疫情防控有关规定。2022年3月11日,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检查达人食品经营部时,发现该店销售的蒙古国进口“水煮羊肉”产品,当事人不能提供产品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新冠核酸检测证明、四川省内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未在“川食安”小程序申请进入省内集中监管仓统一检测、消毒,属于“体外循环”。巴州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产品实施了封存措施,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警示约谈,现已立案调查。

  9.通江泰和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恩阳分店落实疫情防控不力。2022年4月8日,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江泰和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恩阳分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四类药登记不执行不严,不知道发烧病人处置方式。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停业整顿3天。

  10.平昌县雷山社区王红军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不力。2022年4月10日,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在检查雷山社区王红军药店时,发现该店未建立“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台账。当日,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对其做出责令整改决定。

  全市广大市场经营主体要深刻汲取上述典型问题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做到家喻户晓。要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对屡教不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或变形走样的,严肃查处,该约谈的坚决约谈,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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