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建立应急管理、救援、运行和保障等四大体系

【来源: 巴中日报 李建军】【点击举报】

  为持续深化应急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2020年12月29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覆盖全市、高效协同、执行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救援体系、运行体系和保障体系等四大体系。

  在应急管理体系方面,应急委下18个专项指挥部负责对应领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区县、乡镇(街道)建立对应的应急救援指挥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管理和执法职责,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1名村(居)委干部负责,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除个体工商户外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履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配足应急管理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在应急救援体系方面,建立涵盖“1个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6个区县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大队、139个乡镇(街道)应急救援中队、1316个村(社区)应急救援站”的四级救援体系,形成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地方政府综合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力量、基层救援队伍为第一时间处置先期力量、驻巴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突击力量、社会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应急专家队伍为技术力量”近10万人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实现救援处置、联动、训练、保障由“单一灾种”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变。

  在健全应急运行体系方面,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风险管理、平台共享、发布规范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监控和治理工作。2021年,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煤矿和三等以上尾矿实现联网监控,完成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内控系统。

  在建立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方面,加快建设全市公共应急广播系统,实现村(社区)、组全覆盖。积极筹建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探索建立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综合储备模式。大力推进群防群治,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创新风险隐患举报机制,建立“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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