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每一个市民!巴中发布最新提示

【来源: 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线巴中 】【点击举报】

  截至2021年8月10日0时,全国已有高风险区15个,中风险区204个。为严防疫情输入,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巴中市疾控中心发出如下提示:

  一、密切关注官方媒体报道,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巴人员请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

  三、要继续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常消毒。建议夏季外出多备几个口罩,口罩打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并注意更换口罩前要清洁双手。

  四、到接种点接种疫苗或核酸检测机构申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期间保持1米距离,不互相交谈,取完鼻/咽拭子后立刻戴好口罩。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逛街、不聚集。

  五、近期受疫情影响,部分人员需要居家隔离。建议在隔离期间单独居住,或至少保证一人一间房间。保持隔离房间房门关闭,多开窗通风,避免使用与其他房间互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隔离期间每日对接触过的物体表面进行1~2次消毒。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上报居家隔离管理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

  六、普通人群要继续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10日

  此外,为应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聚集性传播风险,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巴中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强化餐饮服务场所、药械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提示: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中市商务局

  关于强化餐饮服务场所

  药械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提示

广大餐饮、药械化经营服务提供者:

  为应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聚集性传播风险,现就强化餐饮服务场所、药械化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费者个人防护措施。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测量体温,亮码、扫码通行,发现红码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并就地将其隔离,等待转运管理;发现黄码人员,劝止进入,劝导其做好个人防护,通知其属地社区做好排查管理和健康监测;对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消费者,不得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就餐,劝导其及时就医。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限时用餐,防止门店扎堆聚集候餐。倡导文明就餐,餐前洗手、使用公勺公筷、分餐就餐。

  二、加强从业人员卫生防护。组织落实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台账,对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严禁上岗。落实从业人员洗手、佩戴口罩、穿戴工作服制度;餐饮服务者佩戴手套加工冷链食品。

  三、严格进口冷链食品采购验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无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

  四、强化经营场所管理。按要求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冷链食品库房进行日常定时清洁消毒,并做好台账记录。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药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餐饮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必须实名登记。药械经营服务者要加强对药械产品质量管理和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上报。

  五、强化网络餐饮、药品服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送餐人员、送药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送餐人员、送药人员严禁上岗并及时就诊,按要求对送餐箱、药箱(包装)等进行清洁消毒;积极推行无接触配送模式,写字楼、居民小区、医院、高校等重点场所要积极推广餐饮外卖无接触取餐、取药柜服务。

  六、规范宴席活动防止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经营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监管,严格执行举办宴席备案制度,并严格控制人数规模,不得承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升学宴”,倡导城乡居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坚决防止人员大规模聚集,杜绝疫情传播。

  七、加强培训宣传。严格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知识、药械安全知识等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药械安全工作水平。利用电子显示屏、海报等宣传媒介,向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控政策、防疫知识等,引导消费者做好个人防护,对餐饮场所、药械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予以理解、支持。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中市商务局

  2021年8月9日

手机版首页   |   电脑版首页

Copyright © SCBZ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7014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