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民增收 我市出台八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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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印发了《巴中市2023年促进农民增收八条措施》,主要包括稳定就业支持创业促增收、育强主体搞活经营促增收、聚焦优势做强产业促增收等八个方面。

  一、稳定就业支持创业促增收。加大就业岗位和求职人员对接力度,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统筹重点项目、产业园区、东西部协作等资源平台,确保全市农村劳动力务工人数稳定在100万人以上,务工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实施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实施“雁归兴巴”计划,新增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2万人以上,返乡下乡创业2000人以上。因地制宜开发生态护林员、水管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员等公益性岗位1万个以上。通过以工代赈吸纳群众就近就业5000人以上,人均增收6000元以上。

  二、育强主体搞活经营促增收。实施家庭农场“一组一场”培育计划,每个村新培育收入1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至少3户。支持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完成全省第四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省级试点工作。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组织形式带动农户,探索农民收益共享的生产要素入股模式,拓宽农民多元发展的创业就业渠道。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1250名以上,培训高素质农民1000人次。

  三、聚焦优势做强产业促增收。开展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力争粮食平均亩产较上年提高8公斤,粮食播面达到514.7万亩、总产量达到195.5万吨。加强巴山牧业与浙江金华火腿深度合作,年出栏生猪333万头以上。打造“巴山肉牛”区域公用品牌,新(改扩)建适度规模牛场100个,巴山肉牛存出栏同比增长20%以上。推动南江黄羊扩繁场和南江县2个万羊场建设,南江黄羊存出栏同比增长8%以上。力争在家农户每户增养20只以上小家禽。全链谋划巴城“菜篮子”蔬菜产业发展,年内新增巴城“菜篮子”蔬菜基地3000亩。推动茶叶全链发展,改造低产低效茶园3万亩,全市茶叶产量增长10%以上。新植油茶0.3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核桃林1.5万亩,落实青花椒标准化管护2万亩,利用坡地林地新增中药材种植2.5万亩以上,中药材鲜活产量增幅10%以上。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力争土地服务面积20万亩以上、托管面积8万亩以上。

  四、助力融合拓展业态促增收。争创天府旅游名镇、天府旅游名村、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坚持产业园区、田园景区、新型社区“三区同建”,争创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培育乡村旅游人才100名,力争乡村旅游接待游客200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130亿元。建设社区菜店20个以上。积极组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加西博会、西交会、西洽会等大型展会。依托“832”平台、浙江“政采云”、浙江农博会、金华“金农好好”、义乌“百县万品”等平台,力争实现销售额3亿元以上。

  五、科技支撑夯实基础促增收。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完成2022年度24.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开工2023年度27.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适宜山区作业农机具4000台套以上,农机总动力提高2万千瓦以上,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4座。新(改)建农产品购销站点25个,新(改)建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2个。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包县包乡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

  六、纵深改革惠及农民促增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实现流转交易金额5000万元以上。依法依规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每个县(区)、每个乡镇分别新培育集体经济年收入100万元、10万元以上的村1个,有经营收入的集体经济组织占比达到83%以上。持续拓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服务体系。

  七、落实政策保障投入促增收。市级财政适度安排资金,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1”优势大品种计划及菜篮子提升工程建设。中、省衔接资金分别按不低于60%、50%的比例用于产业发展,且不得低于上年度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按照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对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庭院经济建设实施奖补。足额及时兑现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种植补贴、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等惠农政策,按时发放低保金、养老金、困境儿童、残疾补贴等资金,定期开展“一卡通”资金兑付监管。落实对调查户、辅助调查员的记账补贴,确保不低于川东北平均水平。发挥金融“源泉活水”作用,全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建立全市绿色企业(项目)库,对入库企业(项目)在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优惠上给予倾斜,全年绿色贷款增速达到20%以上。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及优势特色农业产品保险保障范围和规模。

  八、明晰主体压实责任促增收。压紧压实农民增收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负责制。建立完善农民增收工作季度形势分析会商制度,各级农办定期组织统计、国调、人社、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座谈分析、专题研判、督查推进。强化过程管控和督导问效,按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将农民增收情况作为县(区)党委、政府推动农业农村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标的县(区)按程序推荐为乡村振兴先进县、成效显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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