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日报】不计个人安危勇救落水小孩 巴州区政府奖励王祥国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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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正气,树立新风,鼓励见义勇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巴中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有关规定,巴州区政府日前决定对不顾自身安危,抢救落水学生的王祥国予以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018年5月5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巴城江湾城在建工程项目部年满54岁的塔吊工人王祥国在路过南杨大桥时,看到有5名小孩在河边玩耍。

  “小朋友,不要在河边耍,危险!”他向孩子们喊道。但王祥国的喊声并没有引起这5名小孩的注意,继续在河边玩耍。

  就在王祥国走到南杨大桥中段时,突然听到小孩的喊声:“救命啊!救命啊!”王祥国转身看去,有两个孩子在河里扑腾着,3个小孩在岸边惊叫求救!王祥国没有犹豫,转身迅速向孩子落水的地方跑去。

  王祥国快速翻越栏杆冲到事发地,飞速地脱下外衣和长裤跳入河中,奋力游向在水中挣扎的两个孩子。由于事发地点是斜坡,加上长时间的水浸,岸坡长满了青苔,没有着力点,给救援工作增加了难度。王祥国没有放弃,他使尽浑身力气把两个孩子往岸边拉,好不容易把孩子弄到岸边,又从光滑的岸坡上滑到河里,反反复复好几次。由于王祥国年纪较大,加之一路奔跑和长时间的施救,导致他体力有些不支,而岸上又都是小孩,没有一个大人帮忙,很难将水中的孩子拉上去。

  “快!取皮带!”在王祥国的呼叫下,岸上的小孩迅速将王祥国裤子上的皮带取下来。最后,落水的小男孩被成功救起,小女孩则沉入了水底。

  下午4时35分,在消防队员和巴中蓝天救援队的努力下,落水的小女孩被打捞上岸,但已无生命体征。

  来自资阳市乐至县龙门乡三星桥黄林树村5组的王祥国,在关键时刻忘记个人安危,见义勇为,救下了年轻的生命,为社会树立了良好形象,传递了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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