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六举措”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来源: 陈大章 陈光辉 区财政局】【点击举报】

  今年以来,巴州区财政局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监督工作举措,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依法采购。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违法规避政府采购程序。

  二是实行预算管理。按照“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同时,进一步完善审核程序,对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而提交的支付申请,一律拒绝支付。

  三是坚持应采尽采。将采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努力实现“应采尽采”。对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而未依法实行政府采购的,一律不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是落实追踪问效。建立采购项目质量追踪问效制度,及时与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沟通,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调解,保证采购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五是做到依法释疑。建立纠纷处理工作机制,采购人需认真应对、妥善处理供应商询问、质疑以及涉及举报案件,依法化解纠纷,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的,须在答复意见书发出前书面确认后作出答复。

  六是强化采购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加强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严格追责。

  今年1至5月,全区实现政府采购7.03亿元,节约采购资金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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