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巴州:“受气”“顺气”“和气” 让纠纷化解在基层

【来源: 人民网 马梓元、陈治夷、洪军】【点击举报】

  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只有把基层的事解决好,把群众身边问题解决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走好群众路线,最大限度把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不得管那么多,以前的事情,我没参与,我不晓得,不清楚,现在你们要过我这里就不行。”

  “路都通了十几年了,现在说这些,以前你不拦,现在拦,是不是‘扯经’。”

  在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三皇村8组,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双方都受了一肚子“气”,协商不欢而散。一条长约1.3公里的泥土路是双方矛盾的起因。该路修建于2002年,受益8户36人,但一直未硬化,雨期道路泥泞,车辆通行受阻,曾发生过因为道路通行不畅,造成一位老人未能及时送医,现在还卧病在床。为了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其中6户人准备自筹资金将此段道路硬化。但道路要经过另外2户人的自留地,现在该2户人表示通行多年,没有依据,也没有说法,在没有沟通的情况下就要硬化,非常不满。

  水宁寺镇群众诉求快处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到群众矛盾后,组织双方会面协商。“道路以前就有,现在我们出钱出力,他们还要我们给个说法,没有这样的道理。”“你是在拉偏架,你是他们那一头的,没有考虑我们,那土地本来就是我们家的。”村民双方都不愿让步,更是把矛头对准了调解人员,矛盾化解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了彻底化解此次矛盾,水宁寺镇群众诉求快处中心工作人员6次面对面释法明理、32次电话情感交流、4次现场商讨、10次走访了解,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以土换土、适当补偿”的调解方案。

  “我们本来也不是‘扯经’的人,其实也是之前被逼的,顺不了气,我也自愿将我家的另外那块地让出来,保障大家通行,修路本来就是好事。”

  “这个事情感谢你们帮我们协调处理,不然我们估计还要吵,路修好了,是大家的,我们共同受益,是邻居也是家人。”

  经过调解,让大家的根本利益都得到了保护,也让矛盾解决在基层。水宁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伟表示,群众诉求无小事,让群众的“气”有地方出,受得了群众的“气”,顺了群众的“气”,扎实做好群众的和“气”,要坚决做到有诉必回,推动群众诉求走深走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巩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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