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机关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十三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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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办证“急难愁盼”问题,巴中市公安局结合实际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三条便民利民措施。

  一、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

  对接处警、案件办理、窗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公民求助等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不准推诿扯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推行窗口引导服务

  在全市公安政务服务窗口配备引导员,为群众办事办证提供人工咨询、流程指引等服务,指导、帮助群众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使用自助办证设备,解决群众因不熟悉公安业务在窗口之间来回跑、老年人不会使用自助设备等具体问题,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

  三、增设便民服务站点

  在巴州城区增设2个“7×24小时”无人值守自助服务点,推动户政、车管、出入境业务群众就近自助办理;在巴中西片区新增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场;在巴州城区增加1处交通违法处理点位,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四、开通车驾管业务短信提醒服务

  为群众提供车辆检验、违法处理、驾驶证到期换证、到期审验、记分提醒等短信提醒提示服务。

  五、下放车辆检验权限

  2021年9月底前,将大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检验权限下放至区(县)机动车检测机构,方便企业和学校就近办理车辆检验业务。

  六、推行交管业务预约服务

  开通车驾管和交通违章业务办理预约服务,群众可通过电话、巴中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预约业务办理。

  七、设立路况指引服务点

  在进出城路口交警岗亭设立服务点,对来巴的投资企业、外来客商、旅游观光人士和人民群众提供路况指引等服务。

  八、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以宣传教育为主

  对驾驶小型车辆违停(除严管街、主干道),未按规定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进入限时禁行路段,非巴中籍小型车辆进入禁行路段,在禁鸣区域或路段鸣笛等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首次发现予以宣传教育,不予罚款和记分处罚。

  九、缩短特种行业审核、发证时限

  对旅馆、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后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证件发放。

  十、流动人口居住证当场制发

  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居住证或补、换领居住证,凡在6个月前已进行居住登记的,只要居住地地址未发生变化,均可直接办理,当场制发。

  十一、在被撤并乡镇建立警务室

  在被撤并乡镇建立警务室,实行“赶场制”勤务模式,为群众提供就近就地警务服务。

  十二、方便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

  为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简化流程、免预约申请、灵活交费方式、指导自助设备使用等多项便民服务,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再提供照片。

  十三、推行边境通行证一证办理

  办事群众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即可办理边境通行证,不再提供用工合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为确保以上举措落地落实,欢迎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如有未按以上举措开展工作的,可拨打“12389”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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