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日报】巴州刺史严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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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严武《奏请赐巴州南龛寺题名表》石刻 张敬伟 摄

  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六月,时为京兆尹的严武被唐肃宗下诏贬为巴州(今巴中市巴州区)刺史。

  唐肃宗贬严武为巴州刺史一事,《旧唐书·列传第六十七》严武的传略中并无记载,原因可能是“刺史”一职的官职太小,在严武显赫的一生中,贬到一个州做刺史不足挂齿,不值得记入史书。《新唐书·列传第五十四》严武的个人传略中记载了此事:“……已收长安,拜京兆少尹。坐琯事贬巴州刺史。久之,迁东川节度使,封郑国公。”《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唐纪三十六》的记载就详细了:“太子少师琯既失职,颇怏怏,多称病不朝,而宾客朝夕盈门,其党为之扬言于朝云:‘琯有文武才,宜大用。’上闻而恶之,下制数琯罪,贬豳州刺史。前祭酒刘秩贬阆州刺史,京兆尹严武贬巴州刺史;皆琯党也。”

  严武被贬为巴州刺史的原因是受太子少师、前朝玄宗时的宰相房琯的牵连。房琯居功自满被罢相后,心怀不满,常装病不上朝,而家中宾客络绎不绝,门庭若市。他的亲信四处扬言他文武双全,应该受到重用。肃宗听此狂言后,十分反感,就把他贬为豳州刺史。因为严武是房琯的党羽,所以也被贬;与房、严一道被贬的,还有玄宗时的祭酒刘秩,因为刘秩是房琯的庶子。

  严武在巴州刺史任上,有何政绩、为老百姓谋了多少福祉,史书并无记载。清道光年间巴州代理知州朱锡谷编纂的《巴州志·职官志·文职》记载:“……及贬巴州,南龛、西龛皆有题咏。羊士谔诗题云:‘出守时,年三十①,性乐山水。’故老云:‘每旬数至者是也。’又云:‘后分阃西川,州门去思碑,郄拾遗之词,则其政,亦必惠及于民多矣。’”

  南龛、西龛位于巴州城的南面与西面,上有严武的题诗。严武离任后,巴州城城门西边立有郄拾遗郄昂题词的为严武立的去思碑。去思碑,地方官离任时的纪念碑,亦称德政碑。郄昂是李白的朋友,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进士,唐肃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贬巴州清化县尉,李白有《送郄昂谪巴中》诗。羊士谔为贞元元年(公元785年)进士,后任巴州刺史。作为以后的巴州刺史,羊士谔习性、遭际与严武相似,对严武推崇备至(见羊士谔《浮杯十四韵》诗)。

  《全唐诗》存严武诗六首(见《全唐诗》卷二百六十一):《寄题杜拾遗锦江野亭》、《酬别杜二》、《题巴州光福寺楠木》、《班婕妤》(一名《严识玄》)、《巴岭答杜二见忆》、《军城早秋》。其中《题巴州光福寺楠木》(《巴州志·文艺志》作《题南龛光福寺楠木诗》)是在巴州刺史任上所作,另外,《巴州志·文艺志》还收录了严武在巴州刺史任上所作的《暮春题西龛龙日寺石壁》诗。乾元三年(公元760年)四月十三日,严武还作了《奏请赐巴州南龛寺题名表》的奏表,请求唐肃宗为巴州南龛寺赐名。唐肃宗见严武奏章后,赐名“光福寺”。在巴州期间,严武派人先后修葺了南龛佛寺(“建造屋宇叁拾余间,并移洪钟壹口,庄严福地,增益胜缘。”——见《奏请赐巴州南龛寺题名表》),创西龛流觞亭(即“浮杯”胜景,源于古俗农历三月上旬巳日“曲水流觞”在水滨宴乐,以祓除不祥)、东龛精舍(见羊士谔《浮杯十四韵》诗序)。

  唐时,各地大兴土木建精舍(佛寺)是风气所使,亦是时尚。严武在巴州除了以上的“政绩”外,造福于州民生产生活的事包括政治方面的改革从正史及乡邦文献中已难以见到。因为为他建的“去思碑”已毁,无从知晓其他“政绩”。其实,上面的“政绩”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修庙建寺,除了给州民一个烧香拜佛的精神寄托之所外,还有什么实实在在的东西呢?严武之所以给唐肃宗奏表,让皇帝给南龛精舍赐名,也是让皇帝知晓他被贬后在地方有所作为。他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邀功讨赏。修庙建寺,在州民心中树立“德政”的口碑,目的是流芳百世。

  严武在巴州任刺史三载。唐肃宗上元二年(公元761年)严武离开巴州回长安,随即“出为绵州刺史,迁剑南东川节度使;入为太子宾客、兼御史中丞。上皇诰以剑南两川合为一道,拜武成都尹、兼御史大夫,充剑南节度使;入为太子宾客,迁京兆尹、兼御史大夫。二圣山陵,以武为桥道使。无何,罢兼御史大夫,改吏部侍郎,寻迁黄门侍郎。与宰臣元载深相结托,冀其引在同列。事末行,求为方面,复拜成都尹,充剑南节度等使。”这是《旧唐书·列传第六十七》对严武离开巴州后在蜀地和长安历任官职的记载,也是第一次提及严武镇蜀。《旧唐书》颇多讹误,《新唐书》对此作了许多修正。而《资治通鉴》凡遇有歧异、抵牾的记载,皆比较、考订后择善而从。“壬戌,以兵部侍郎严武为西川节度使。”(《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二《唐纪三十八》)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四月,玄宗、肃宗父子相隔十四日先后驾崩,唐代宗任命严武为西川节度使。“癸卯,合剑南东、西川为一道,以黄门侍郎严武为节度使。”(《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三《唐纪三十九》)唐代宗广德二年(公元764年)正月初五,代宗将剑南东川与剑南西川并为一道,任命黄门侍郎严武为剑南节度使。“广德二年破吐蕃七万余众,拔当狗城;十一月,取盐川城,加检校吏部尚书,封郑国公。”(《旧唐书·列传第六十七》)《新唐书》的记载亦相同。广德二年(公元764年)秋季“破吐蕃七万众,拔当狗城。”(《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三《唐纪三十九》)“辛卯,剑南节度使严武薨。”(《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三《唐纪三十九》)永泰元年(公元765年)严武死于成都。《旧唐书·列传第六十七》记载严武“永泰元年四月,以疾终,时年四十。”《新唐书·列传第五十四》记载:“年四十,赠尚书左仆射。”

  从史料看,严武是一个毁誉参半的人(确切地说是“毁”多于“誉”)。《旧唐书·列传第六十七》记载严武“读书不究精义,涉猎而已。弱冠以门荫策名,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奏充判官,迁侍御史。至德初,肃宗兴师靖难,大收才杰,武杖节赴行在。宰相房琯以武名臣之子,素重之,及是,首荐才略可称,累迁给事中。既收长安,以武为京兆尹、兼御史中丞,时年三十二②。”严武的父亲严挺之是中书侍郎,唐玄宗时的名臣。严武年少读书不求甚解、走马观花,二十岁以“门荫策名”(类似招工招干搞“顶替”)。安史之乱期间,严武随肃宗西奔,参与灵武起兵,随后陪驾至凤翔到长安,护卫肃宗有功,经房琯举荐(房琯看在严挺之的情面上),才当上京兆尹和御史中丞。此时,严武已过而立之年,三十二岁了。《新唐书·列传第五十四》记载严武:“武,字季鹰。幼豪爽,母裴不为挺之所答,独厚其妾英。武始八岁,怪问其母,母语之故,武奋然以铁锤就英寝,碎其首。左右惊白挺之曰:‘郎戏杀英。’武辞曰:‘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儿故杀之,非戏也。’”好厉害的小儿郎,八岁就杀死其父的小老婆。

  严武镇蜀,刚愎自用,横征暴敛,挥霍无度,实行的是苛政、暴政,吐蕃闻风丧胆,地方老百姓怨声载道。《旧唐书·列传第六十七》载严武“前后在蜀累年,肆志逞欲,恣行猛政。梓州刺史章彝初为武判官,及是小不副意,赴成都杖杀之,由是威震一方。”严武的威望来自于他的残暴,他竟然将他的手下用棍子活活打死。“蜀土颇饶珍产,武穷极奢靡,赏赐无度,或由一言赏至百万。蜀方闾里以征敛殆至匮竭,然蕃虏亦不敢犯境。而性本狂荡,视事多率胸臆,虽慈母言不之顾。初为剑南节度使,旧相房琯出为管内刺史,琯于武有荐恩,武骄倨,见琯略无朝礼,甚为时议所贬。”(同上书)《新唐书·列传第五十四》载:“武在蜀颇放肆,用度无艺,或一言之悦,赏至百万。蜀虽号富饶,而峻掊丞敛,闾里为空,然虏亦不敢近境。梓州刺史章彝始为武判官,因小忿杀之。琯以故宰相为巡内刺史,武慢倨不为礼。最厚杜甫,然欲杀甫数矣。李白为《蜀道难》者,乃为房与杜危之也。永泰初卒。母哭,且曰:‘而今后,吾知免为官婢矣。’”《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三《唐纪三十九》的记载亦相似:“武三镇剑南,厚赋敛以穷奢侈,梓州刺史章彝小不副意,召而杖杀之;然吐蕃畏之,不敢犯其境。母数戒其骄暴,武不从;及死,母曰:‘吾今始免为官婢矣!’”

  挥霍民脂民膏,随心所欲;一朝得势,把自己的恩人都不放在眼中;骄横暴虐,不听母亲的屡次告诫——这就是曾任过巴州刺史、后历任剑南节度使等要职的严武。

  严武任成都尹、剑南节度使期间,与流落到成都的杜甫过从甚密。严武佩服杜甫的诗才,曾带着仆从和酒肉去草堂看望杜甫。杜甫在《严公仲夏枉驾草堂兼携酒馔得寒字》诗中写道:“竹里行厨洗玉盘,花边立马簇金鞍。”杜甫居成都期间,严武数次劝其出仕。严武邀杜甫做幕僚时在《寄题杜拾遗锦江野亭》诗中写道:“莫倚善题鹦鹉赋,何须不著鵕鸃冠。”杜甫开始是婉拒,后来,感其诚,碍于友情,入严武幕府任检校工部员外郎,二人时有诗作唱和,严武成为杜甫一生中除李白、高适之外的又一知音。严武第三次镇蜀前,继任严武的成都尹为高适。高适任蜀州刺史时,杜甫与高适相晤。高适治蜀期间,蜀中大乱。已回长安的严武再次任成都尹、剑南节度使,直至病故成都。

  严武死后,杜甫悲恸万分,他在诗中这样评介严武:“颜回竟短折,贾谊徒忠贞。”“诸葛蜀人爱,文翁儒化成。公来雪山重,公去雪山轻。”(《八哀诗·赠左仆射郑国公严公武》)杜甫把严武比成颜回、贾谊,给人世留下遗憾;又把严武比作诸葛亮和西汉时守蜀郡崇教化、兴学校,有政声的文翁,其来去使蜀山为之载轻载重。

  杜甫对严武的拔高,是出于友情和感恩。在成都,穷困潦倒的杜甫时常受到严武物质上的帮助。杜甫对严武的美化与严武实际为官为人大相径庭。(羊士谔对严武的崇拜,也是因严武“性本狂荡”及身世与羊相似)

  严武死后,杜甫“辞幕府,归浣花溪。自春徂夏,居草堂。五月,携家离草堂南下,至嘉州;六月,至戎州。”(闻一多《少陵先生年谱会笺》)杜甫离开了成都,行军司马杜济主持剑南节度使的军政事务。永泰元年(公元765年)五月,右仆射郭英乂继任剑南节度使兼成都尹。(《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三《唐纪三十九》)十月,严武旧部崔旰起兵攻打郭英乂,郭逃至简州,被普州刺史韩澄杀。此后,郭之旧部又联合讨伐崔旰,蜀中复大乱。

  注释:①②《巴州志》引羊士谔诗题云“出守时,年三十”,言严武任巴州刺史时三十岁,这与《旧唐书》中严武任巴州刺史前“既收长安,以武为京兆尹、兼御史中丞,时年三十二”的记载不符。按史书记载,严武卒于永泰元年(公元765年),时年四十的说法和任巴州刺史的时间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及上元二年(公元761年)迁剑南西川节度使时间推算,严武任巴州刺史时应该是三十二岁。羊士谔说严武任巴州刺史时年三十岁的说法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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