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巡察利剑 实现震慑常在

——巴州区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探索

【来源: 巴中日报 黄山 明鸣】【点击举报】

  市县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巴州区委坚持高点站位、高位运行、高效落实,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更高站位、更准定位、更加到位发展。目前,共组织开展七轮巡察,对72个单位党组织分别进行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1320个,问题整改率达96.5%;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69个,立案审查59件,党政纪处分55人,传导了压力,夯实了责任,形成了震慑,巡察“利剑”的威力效果得以彰显。

  一、坚持高点站位,在扛牢主体责任上求突破

  区委切实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强化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敢的行动抓好巡察工作。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在区委常委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学习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17次,坚决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7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等专题研究巡察工作25次。通过区委牵头抓总、以上率下,有效推动了全区各级各部门了解认识支持配合巡察,共同推进形成巡察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是着力工作规划。两次修订完善《五届巴中市巴州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机构改革后,及时梳理明确巡察对象107个,有效实现巡察全覆盖。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定位,及时细化落实年度实施方案。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巴州巡察工作实际,制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等三个《工作规则》,建立与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出台《区委巡察组信访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巡察反馈工作的意见》《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等制度,有力推动区委巡察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二、坚持统筹协调,在整合工作力量上求突破

  坚持巡察工作“一盘棋”思路,不断向内部挖潜、向外部借力,统筹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建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明确纪委书记为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组建巡察人才库、组长库、巡察培训师资库和巡察法规咨询专家库,有效夯实巡察力量。

  二是优化队伍管理。坚持办组管理一体化,整合巡察机构干部力量。合理调剂巡察专员力量,非巡察期间,由机关综合股统筹使用,巡察期间,按需分配到各巡察组开展工作。编印《巴州区巡察工作手册》,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

  三是夯实要素保障。区委明确要求区财经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将巡察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巡察设施设备配置,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均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地,购置了必要的工作设备。

  三、坚持守正创新,在提升巡察质效上求突破

  坚持把深入查找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政治担当,把工作创新作为巡察监督的不竭动力,不断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精准度。

  一是注重“三个聚焦”。把聚焦中心大局、重点问题、关键少数作为每轮巡察的重中之重,确保重点突出,有的放矢。聚焦中心大局,在巡察启动前,及时全面收集中央和省、市、区新近的重大决策部署,动态完善政治巡察监督参考要点,做到巡察监督与新要求同步。聚焦重点问题,根据被巡单位行业类型的不同特点,在发现共性问题的同时,又重点发现发挥职能职责、执行行业政策上的差距和不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放松,着力发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等问题。

  二是创新“三种方式”。积极探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方式方法,确保无死角、零遗漏。坚持纪巡同步。派驻纪检组(纪工委)派员同步对被巡单位开展“预腐体检”,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按程序和规定及时介入调查核实,实现点上问题即巡即改、重点线索快查快处。坚持巡审结合。巡察工作与审计工作共同推进,以巡察前协调、巡中沟通、审后通报情况的方式实现“巡审”互动融合。坚持上下联动。探索建立了“工作谋划上下联动、力量配置条块联动、成果运用巡改联动”的推进体系。截至目前,与省委巡视组上下联动,完成了对区法院、区交通局等4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38个、问题线索35个,巡察成效明显。

  三是实践“三个精准”。坚持“精准查、精准谈、精准访”,聚焦问题发现。精准查,坚持会议记录、工作笔记、规章制度、人事档案等“四个必查”;坚持财务制度、会计账本、原始凭证等“三个必看”,了解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精准谈。推行“四个讲清楚”和“五谈三不谈”工作机制,从被巡察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入手,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一谈话。精准访。坚持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找干部带路“四不”要求,随机暗访。坚持实地走访“四步”工作法,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或田间地头,听汇报、查进度、问实情、询民意,确保找到真问题。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发挥利剑作用上求突破

  抓实查处、反馈、整改三个环节,确保巡察发现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一是移交查办相结合。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协调给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每轮巡察结束,及时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重要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移交问题线索169个,党政纪处分55人,巡察利剑作用彰显。

  二是问题整改无遗漏。坚持重点约谈,巡察反馈时,领导小组成员单独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回访督查,适时开展整改督查,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当下改”和“长久立”情况。坚持质询测评,对巡察整改工作以及“两个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均须达95%以上。

  三是常态监督促规范。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加强对财务、项目、脱贫攻坚等工作共性问题监督检查,促进治理系统化。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工作任重而道远。巴州区委巡察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认真履行省委巡察工作联系点的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坚定政治定力,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在实践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切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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